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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朋狗友邀相聚,斗殴滋事要远离!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0-11-02 13:36)    点击:252

狐朋狗友邀相聚,斗殴滋事要远离!

 

律师观点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特别是目前扫黑除恶的大形势下,行为人参与了,去了案发斗殴的现场,实际上也就对其他人提供了至少心里的帮助,所以也会被定罪处罚,这一点要引起注意,很多被告人陈述我只是远远地看根本没动手,为什么我也要坐牢,原因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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