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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问题
债务承担问题请问夫妻离婚所签订的债务,比如,女方所要承担的银行贷款8万元,贷款人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本应在本年的6月份到期,女方没有拿钱去还,后来男方自己拿钱去还了银行,之后8月份男方又到回该银行贷款了8万元,后面贷款日期是在双方离婚后的时间所贷的款,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还有责任再去承担这笔费用吗?
地区:广东-深圳 分类:民事法律-债权债务 提问时间:2012-11-11 14:14:43
提问者:wrm197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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