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前进化工厂少数人侵占全民所有制集体财产.
2:重庆前进化工厂当官的,采用”掩耳盗铃”的手法让一小部分农转非进厂的职工同时享有两次拆迁补偿(即:单位占有宿舍得一份补偿和农转非时自有房产和户口相联系时拆迁补偿)
3.重庆前进化工厂对待职工未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未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
重庆前进化工厂(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渔洞镇),是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有一千多职工,单位的职工一般情况下是进厂就安排宿舍.由于单位宿舍紧张,四,五个人才一间18平方米的宿舍,有的职工离家近的,就选择回家住,宿舍让给离家较远的同事住。.2003年非典期间,单位以加强对疑是非典病人的管理为由,将单位的集体宿舍临时进行了调整,(可单位当官的自己和他们的亲朋好友,以前没宿舍的有宿舍了,以前有宿舍的没变)有的职工因配合对“非典”管理就没有宿舍了。2006年单位因经营不善而停产,后来单位又将厂房和宿舍租给他人使用。2010年10月收回厂房和宿舍.2014年重庆市进行旧城改造,因重庆前进化工厂属于重度污染企业必须拆迁,政府拨了3亿元用于职工安置。单位当官的却以”非典时期”调整后的宿舍安排为依据,有宿舍的职工就有住房安置补贴,没宿舍的职工就没有住房补贴。这显然失去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现前化厂有700多人因非典腾出宿舍,非典后未恢复原有的宿舍而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
现前化厂未得到补偿的职工向重庆市巴南区政府进行上述,目的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政府采用不理睬和避重就轻的态度对待前化厂的职工。
您说,我们这些职工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